逸景社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

发布时间:2018-09-11 16:56:05   来源:观山湖区逸景社区服务中心  

    2018年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: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黔府办发〔2018〕22号)、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筑府办发〔2018〕32号)、《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观府办发〔2018〕26号)要求,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的作用,全面推进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及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,以公开促规范,以公开促服务,以公开促治理,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,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。

    一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

    (一)全面推进决策信息公开

    1.把公开透明作为社区工作的基本要求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社区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事项、社区及其部门制定的决策,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,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决策落地见效,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。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、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,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,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2.社区各部门要在年内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与公开制度,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、程序、方式及有关要求,落实工作责任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3.全面推行会议公开制度。社区每年邀请利益相关方、公众、专家、媒体等列席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不少于两次;涉及公共利益、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,要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
    (二)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

    1.在社区公示栏集中展示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,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动态进展,方便公众查阅。进一步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,对于涉及公共利益、公众权利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,都要在社区公示栏全文公开。(责任部门:社会服务部)

    2.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,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复文,可同步配发解读材料,便于公众理解。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后,要密切跟踪舆情,分段、多次、持续开展解读回应,及时解疑释惑。(责任部门:社会服务部)

    二、深入推进公开解读回应“三体一位”公开体系建设

    (三)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

    1.根据观山湖区制定出台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、公共资源配置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,推进社区相关领域信息“应公开、尽公开”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2.结合实际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,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、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。凡涉及公共资源、公共资产、公共资金的工程建设招投标、政府采购等交易和配置,都要依法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规范交易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3.全面推进各类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、全程化留痕,通过政府网站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等,公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,推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4.2018年8月底前,社区要结合工作职能,梳理社区掌握的重点领域信息,建立重点领域信息清单,纳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管理,并在社区门户网站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归集公开,确保公开信息可检索、可核查、可利用,接受社会监督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
    (四)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

    1.2018年9月底前,社区要建立健全的政策解读制度,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、解读流程、解读内容、解读方式等工作要求。要聚焦中心工作开展解读,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城乡“三变”改革、大扶贫、大数据、大生态、全域旅游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,主动引导舆论,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2.社区要加强制度建设,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,履行好重大政策“第一解读人”职责,带头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、目标任务、主要内容、涉及范围、执行标准,以及注意事项、关键词诠释、惠民利民举措、新旧政策差异等,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3.社区要把好公文收发文关口,对未按规定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的发文申请,严格实行退文处理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
    (五)持续加大政务舆情回应力度

    1.2018年9月底前,社区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、会商、研判、回应、评估机制,构建与宣传、网信、公安、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,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,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、针对性、有效性。进一步明确政府舆情回应责任,对涉及社区的政务舆情,根据属地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主体。(责任部门:党建工作部)

    2.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,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,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、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、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,要做到及时预警、科学研判、妥善处置、有效回应。做好住房保障、安全生产、防灾减灾救灾、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,准确把握社会情绪,讲清楚问题成因、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,更好引导社会预期。(责任部门:党建工作部)

    3.更加注重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,涉及特别重大、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,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,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,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。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理不得力、回应不妥当、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,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。(责任部门:党建工作部)

    三、深入推进“互联网 政务服务”、平台示范建设

    (六)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

    1.建立完善网民留言、咨询的受理、转办和反馈机制,及时处理答复,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。(责任部门:社会服务部)

    2.及时做好市长信箱、区长信箱的回复工作,接到此类相关文件,应当第一时间分解到责任部门,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,并按程序逐级上报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
    (七)用好“两微一端”新平台

    1.充分发挥政务微博、微信、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,做好信息发布、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,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,提升服务水平。(责任部门:党建工作部)

    2.按照“谁开设、谁管理”的原则,落实主体责任,严格内容审查把关,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,信息发布失当、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。(责任部门:党建工作部)

    3.加强“两微一端”日常监管和维护,对维护能力差、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。(责任部门:党建工作部)

    四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

    (八)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双目录管理制度

    2018年底前,编制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非公开信息目录,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。编制主动公开信息目录,要充分“五公开”、政策解读、舆情回应、公众参与等要求,依据本地区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,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,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,明确每个事项的事项名称、公开内容、公开主体、公开平台或载体、公开方式、公开时限、咨询渠道等,做到分类科学、名称规范、指向明确。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,经保密审查,确属依法不能公开的国家秘密,以及内部管理信息、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梳理,逐项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或依据,建立非公开信息目录,并对非公开信息目录以外的历史信息进行清理公开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(九)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

    1.待国家正式修订出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后,社区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,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,做好过渡衔接工作,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
    2.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,建立健全接收、登记、办理、答复等流程,依法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3.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、有序参与、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
    (十)建立健全社区信息公开制度

    2018年底前,社区要参照省、市、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做法,制定完善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制度,建立完善公开考核、评议、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,相关制度、目录及办法要在社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,切实推进社区信息公开工作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
    (十一)抓好惠民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落实

    1.推进与电子政务网系统的数据整合及共享,实现省市县乡三级惠民信息更大范围、更深程度的集中统一公开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2.社区要进一步强化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保障,每月产生的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,最晚于次月5日前完成录入工作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3.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,社区根据工作需要招募一定数量的政务公开监督员,对本辖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巡查,妥善运用监督成果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
    (十二)加强社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

    1.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,特别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,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,在公开政府信息前,应当按照《保密法》及其他的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。对经保密审查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、公开时机、公开方式的研判,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、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2.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,2018年底前,社区要对政务新媒体等发布的信息进行排查,除惩戒公示、强制性信息披露外,对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、银行账号、出生日期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个人病例、财产状况、社会关系、生活经历、身体缺陷、婚恋状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,公开时要去标志化处理,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。(责任部门:社区各部门)

    根据《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观府办发〔2018〕26号)要求,在20个工作日内,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,提出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,明确责任分工,经社区党委会审定后,在社区门户网站公开,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。社区综合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检查,强化对政策解读、政务舆情回应,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督查,通报督查结果。

责任编辑:朱永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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